紅網株洲6月19日訊(通訊員 陳小玲)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沒想到王十萬鄉的李某和鄰居產生糾紛後,懷恨在心,竟放火燒毀對方房屋。6月16日,湖南省株洲縣公安局以李某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今年3月4日上午9:30,株洲縣王十萬鄉一村民看見鄰居的房屋冒出濃煙,急忙叫上同村村民救火,很快,火被撲滅,沒有人受傷。這把火,令居民感到有些蹊蹺,該處居民有幾年沒在家居住,怎會起火。
  隨後在民警的調查中,李某迫於壓力向警方投案自首,其供述因為砌房子的事和鄰居發生矛盾,一直懷恨在心,總想要放火把鄰居的屋燒了,讓鄰居背時,但又怕把鄰居家人燒死,所以他選擇鄰居外出打工家中無人之際,白天撬開門鎖,晚上到其家用自身攜帶的打火機將鄰居家二樓衣櫃內的衣服點燃一件,讓其慢慢燃燒,點火後便離開鄰居家中,回到家繼續睡覺,一直睡到第二天早上6點多鐘起來後打開大門朝鄰居家看了一眼,發現二樓放火的房間都被燒黑了,他終於鬆了一口氣,認為自己的目的達到了。
  事後經檢查,鄰居家兩間房內的地板磚、仿瓷、床鋪、窗戶、門、柜子、衣物等物被燒毀。經價格認證中心鑒定,被毀物品價值13926元。  (原標題:鄰裡起矛盾 男子放火燒房“教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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